近年來,格爾木市聚焦平安建設工作工作總要求,按照“考什么、怎么考”工作思路,不斷優化考核工作機制,改進考核方法,不斷推進平安建設考核指標體系更加科學規范、維穩考核方式更顯公平、更具特色,有效提高了以“考”促“建”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格爾木市為有效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聚焦全市平安建設中心工作,緊抓考核指標設置、考核結果運用、信息化建設3個關鍵,積極探索實踐落實。將平安建設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共性指標、相關單位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及日常重點工作任務等內容,融入《年度目標責任清單》,為全年各項工作順利完成奠定了基礎,形成覆蓋范圍更廣、評價畫像更準的考核結果。每年根據全市平安建設工作發展實際,合理調整各類指標的權重,通過考核的導向引領作用,突出平安建設工作重點,引導各地正確處理平安建設工作與民生改善的關系,考核“指揮棒”的靈敏度和針對性不斷增強。
格爾木市積極探索構建年度目標考核動態管理系統,以“定性+定量”“工作進展+印證材料”方式,按季度對各項重點工作,通過目標考核動態管理平臺,完成對工作進度的實時監控、督查和結果的評定,達到了動態化撐握工作完成情況、網絡化跟蹤問效責任主體目標,推動年度任務日常考核有依有據。按照“時間過半、任務過半”的原則,對全年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時組建成員全市督導組,全方位進行實地督導檢查,做到了及時發現問題第一時間督導整改完善,進一步保證了平安建設各項工作圓滿完成。高標準召開全市考核工作推進會,全面通報半年考核工作完成情況,督促任務有效落實。
格爾木市探索實行實現平安建設工作與考核并舉、“考事”與“考人”并重的新路子。按照職能相近的原則,對全市各部門各單位、鄉鎮街道圍繞平安建設工作、維穩工作、經濟管理等方面進行了科學合理分組,全面搭建公平、有效的考核。注重廣泛吸收年度民主生活會,巡視巡察、審計督查、干部處理,來信來訪、網絡輿情、領導批示、上級督辦等事項落實情況等成果,作為確定平安建設考核結果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