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體現“環境有價,損害擔責”原則,2021年11月25日,海西州生態環境就都蘭縣金龍開荒北金礦歷史遺留問題召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議,會議邀請州司法局共同參與。磋商會議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坦誠相待,積極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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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會上,州生態環境局及相關部門向企業代表介紹了損害事實、鑒定評估結論、賠償的依據理由、賠償責任等情況。企業代表完全認可開荒北金礦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結論,表示已深刻認識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的嚴重性,對責任認定無異議,并表示愿意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主體責任,接受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期間損害賠償金額295.57萬元的認定。經過磋商,最終雙方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額、賠償方式、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責任期限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企業同意分3次完成總計295.57萬元補償費的賠付。
下一步,海西州生態環境局將繼續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損害、誰擔責”的原則對全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進行排查、梳理,督促責任主體積極主動履行賠償義務,確保生態環境得到及時有效修復,打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最后一公里”,有效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困局。